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就《關于加快建設現代化國有林場的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國家林草局印發《關于加快建設現代化國有林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就《意見》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意見》出臺有什么背景?
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有林場改革方案》以來,較好解決了國有林場基本定位和管理體制問題,提高了森林資源質量和生態功能,改善了林場生產生活環境和職工待遇保障,促進了林區山區社會穩定,總體達到預期改革目標。但是,國有林場發展仍面臨挑戰,一方面,國有林場仍存在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不足、統籌資源保護和永續利用機制不健全、技術裝備及基礎設施落后、發展活力不強、專業人才匱乏等問題。另一方面,對標對表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特別是堅持擴綠、興綠、護綠“三綠”并舉,推動森林水庫、錢庫、糧庫、碳庫“四庫”聯動,更加注重“提質”、“興業”、“利民”等最新要求,國有林場還存在較大差距。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指出,“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國有林場是保護培育森林資源、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提供生態產品的重要陣地,在實現擴綠、興綠、護綠并舉,推動森林水庫、錢庫、糧庫、碳庫更好聯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進一步鞏固國有林場改革成果、加快國有林場現代化建設,明確現代化國有林場的發展方向、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促進國有林場在踐行“兩山”理念、建設美麗中國中更好發揮主力軍、國家隊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研究出臺了《意見》。
二、建設現代化國有林場的重點任務是什么?
《意見》明確提出,建設現代化國家林場,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提質、興業、利民要求,堅持鞏固改革成果、創新體制機制,堅持分區管理、分類施策,持續提高國有林場生態質量功能,提升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挖掘特色產業發展潛力,激發林場發展活力,加快補齊發展短板,促進國有林場在生態保護、綠色發展、富民惠民等方面發揮引領作用。
具體來說,主要包括四大體系建設:一是全面構筑現代化生態保護體系,提出明晰林場資源管理制度、提高生態保護管理能力、推進林草資源提質增效等重要舉措。二是大力發展現代化特色產業體系,明確了深度服務生態工程建設、挖掘特色產業發展潛力、帶動周邊產業集群發展等相關政策。三是加快升級現代化技術裝備體系,部署了推動適用裝備升級換代、打造技術創新實踐基地、加快補齊基礎設施短板等具體任務。四是探索健全現代化經營制度體系,細化了分類完善林場管理體制、加快健全人才培養體系、鼓勵建立分配激勵機制等具體要求。
通過統籌推進各項任務,力爭到2030年,國有林場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初步建成資源質量優良、生態功能穩定、產業發展充分的現代化國有林場體系,成為帶動林區山區綠色發展的重要增長點;到2035年,現代化國有林場體系基本建成,成為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帶動林草產業發展、提供優質生態產品的主力軍。
三、《意見》提出了哪些創新性政策舉措?
《意見》圍繞支持國有林場發展,細化了四方面政策舉措:一是圍繞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和管理,提出建立以森林經營方案為核心、以提升森林質量為導向的森林經營管理制度,支持適宜國有林場建設國家儲備林基地,積極穩妥推進“一地多證”等歷史遺留問題化解。二是圍繞創新產業發展模式,支持國有林場受地方政府委托作為“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的項目建設主體、后期管護主體,鼓勵開展林草社會化服務,發展相關生態產業和業態,通過場村合作帶動集體林地適度規模經營。三是圍繞培育和發展林草產業新質生產力,推動國有林場加強現代化野外作業裝備配備,推廣精深加工設備,推動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及低空經濟等領域新場景的應用,支持有條件的林場參與創建科技創新平臺基地。四是圍繞完善林場管理體制,提出綜合考慮國有林場地理區位、資源稟賦、管理要求和發展基礎等因素,通過編制實施中長期發展規劃,逐個林場確定主要功能定位及發展方向,分類探索激發林場發展活力的激勵機制。按規定保障公益一類國有林場財政經費,支持公益二類國有林場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發展相關產業、開展相關有償服務,推動公益性企業性質的國有林場加快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現代企業制度和市場化經營機制,進一步分離林場辦社會職能,分類探索建立符合國有林場特點的收入分配激勵機制等。
四、如何保障《意見》落地見效?
國家層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草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多元化政策保障機制,切實加強國有林場基礎性支撐項目建設,強化要素保障,協同推進現代化國有林場建設。地方層面,將指導有關地區切實加強部門協調,分類有序推進國有林場體制機制改革和現代化建設,密切跟蹤國有林場發展情況,幫助解決林場發展中的重要問題,及時化解相關矛盾,做好風險預警,確保林場及社情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