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我市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積極搶抓國家全面推行注冊制的政策機遇,鼓勵和引導我市企業赴境內外上市融資,進一步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企業上市的若干意見》(湘政辦發[2019]6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國家層面:在2017年7月召開的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發展直接融資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資功能完備、基礎制度扎實、市場監管有效、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同年10月18日,十九大報告在建設現代金融體系中,再次明確提出,要“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2019年1月30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6月13日,科創板正式開板。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修訂草案)》,明確全面推行注冊制,修訂后的證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省級層面:2019年11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企業上市的若干意見》(湘政辦發〔2019〕61號)文件正式對外發布,明確我省實施企業上市“破零倍增”計劃,力爭到2025年,全省境內外上市公司數量達到200家以上,直接融資總額增長50%以上,資產證券化率提高5%以上。
市場層面:注冊制全面推行后,企業的上市審核速度明顯加快,2019年,傳統板塊平均審核天數(首次預披露日至發審會審核日)為546天,實行注冊制的科創板平均審核天數(首次預披露日至召開上市委日)為138天。審核通過率有所提升,2019年,全市場整體審核通過率(過會家數/安排上會家數)為90%,較2018年提高約30個百分點;科創板上市委通過率(過會家數/審核家數)達到97.3%。此時出臺鼓勵企業上市融資的政策恰逢其時、恰逢其勢。
二、政策依據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企業上市的若干意見》(湘政辦發[2019]61號)
三、主要內容
意見主要包含六個方面內容:
一是分階段補助。對申請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市城區企業按推進環節分階段給予共計1000萬元的前期費用補助。其中,對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湖南證監局進行輔導報備的,每家企業補助300萬元;對已向中國證監會或滬深證券交易所申報上市申請材料并獲受理的,每家企業補助300萬元;對審核通過并成功上市的,每家企業補助400萬元(其中200萬元可用于獎勵企業高管團隊)。企業進入場外交易市場掛牌后,成功轉板實現首發上市的,補足補助差額,不重復給予補助。
二是擴大獎勵范圍。對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英國倫敦證券交易所等境外主流資本市場上市的市城區企業,按照首發上市融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財政獎勵,融資額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采用首發上市日的當期匯率進行換算,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借殼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者收購市外上市公司控制權,并將上市公司注冊地遷至我市的市城區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三是完善財稅扶持。企業改制過程中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等固定資產劃轉時,符合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企業改制重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企業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采取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有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涉及的貨物、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不征增值稅。企業成功上市后5年內,對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因上市需要成立的員工持股有限合伙企業的自然合伙人予以獎勵,獎勵金額參照完稅后“股權轉讓所得”收益以及“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投資性收益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市級實得額的標準執行。
四是優化部門服務和強化制度保障。明確建立湘潭市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指導全市企業上市工作,研究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加快推動我市企業上市步伐。
五是實現政策全覆蓋。暫未出臺資本市場扶持政策的各縣市人民政府要盡快結合本轄區實際,參照市級政策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在全市范圍內實現資本市場政策的全覆蓋。各區人民政府和市屬園區管委會可在市級政策基礎上,結合本轄區實際進一步細化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六是發揮基層力量。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園區管委會必須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工作第一責任人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視該項工作的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