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常德市稅務局關于對22個行業以外的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常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柳葉湖旅游度假區、西湖管理區、西洞庭管理區、桃花源旅游管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國家稅務總局常德市各區縣市稅務局,局機關相關科室、局屬相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關于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湘人社規〔2022〕15號)、《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關于印發<穩崗位提技能保就業十六條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規〔2022〕19號)、《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實施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等問題的通知》(湘人社規〔2022〕21號)3份文件精神,考慮到較長時期疫情對全市的影響,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將22個行業外的所有中小微企業納入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之內。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參照17個擴圍行業申請辦理緩繳社會保險費流程,對申請緩繳的中小微企業實行告知承諾制。
請遵照執行。
常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常德市稅務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