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湖南省林業局 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
關于印發《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湘財稅〔2024〕10 號
各市州、縣市區財政局、稅務局、林業局,中國人民銀行各市州分行:
為進一步促進森林資源的保護與修復,促進我省林業可持續發展,進一步規范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我們重新修訂了《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關于印發《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湖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湖南省林業局 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