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2025年推動高質量發展大抓落實督查激勵二十條的通知》,根據《政府督查工作條例》,明確了2025年推動高質量發展大抓落實督查激勵二十條。旨在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樹牢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更好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落地見效,全面落實全國兩會精神“三點五重百項”任務,全力實施“七大攻堅”,形成大抓落實濃厚氛圍。
此次明確督查激勵措施,緊扣高質量發展主線,從擴內需、強產業、促改革、惠民生等多維度設置激勵條目,突出了目標導向與結果導向。在擴大內需方面,《通知》明確,將對提振消費、推動設備更新、推進“兩新”工作、規上服務業企業培育、實施提振文旅消費專項行動等成效明顯的市州給予激勵。在產業發展領域,《通知》明確,將給予加快建設“4×4”現代化產業體系,實施重點產業倍增計劃、推動產業發展“萬千百”工程、推進“十大產業項目”等重大項目建設、培育主特產業等成效明顯的市州督查激勵。高質量開展招商引資、深入實施“智賦萬企”行動、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勵創新平臺提質、科技成果轉化、金融風險防范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州亦納入激勵范圍。
此外,與往年一樣,此次明確的激勵措施還涵蓋民生領域。例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環境優化提升攻堅、實施民生補短提質攻堅、抓好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整治等領域工作,均納入了激勵范疇。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通知》明確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等18個牽頭單位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聚焦量化指標、規范評選程序。同時,嚴格落實基層減負要求,堅持正向激勵,不得層層加碼、過度加壓,不得隨意約談問責未獲激勵單位,不得以通報排名、與后續資金項目分配掛鉤、相關情況按一定權重計入年度考核等形式變相設置考核事項,不得將開會發文、留痕打卡等過程性內容作為評價指標,不得增加基層報送材料和迎接督查檢查的負擔。著力強化監督機制,不得弄虛作假或者偽造、虛報、瞞報有關數據,牽頭單位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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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公網安備:430103020005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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