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農村村民自建橋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農村村民自建橋梁是農村地區重要的生產生活設施,其安全運行直接關系到農民群眾的出行安全。為貫徹落實省領導批示精神,經過前期摸排、調研會商,研究制定了本《方案》,旨在通過系統性的全面排查和分類整治,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出行便利。
二、主要內容
《方案》明確了為期三年的農村村民自建橋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明確工作目標
計劃通過專項行動,基本清除全省范圍內農村村民自建橋梁的安全隱患,持續提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完備度,增強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細化實施步驟
行動按照精準摸排、集中整改、驗收銷號三個階段有序推進:
1.精準摸排階段(2025年11月-12月):建立省、市、縣三級工作機制,開展拉網式排查,健全“一橋一檔”臺賬。
2.集中整改階段(2026年1月-2028年4月):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分類制定整改方案,分批完成整治。
3.驗收銷號階段(2028年5月-10月):組織開展“回頭看”,逐一驗收銷號,健全長效“建、管、養”機制。
(三)部署重點任務
圍繞“全面精準摸排、分類推進整改、嚴格項目驗收、健全長效機制”四個方面部署了12項具體任務,構建了從隱患發現到整治銷號、再到長效管護的工作閉環。重點體現:
1.突出全面摸排,在2025年12月底前,各地組織專業力量完成“全覆蓋、無死角”的精準排查,據實劃分“輕微缺損、中等缺損、嚴重缺損”三個等級,按照“一橋一檔”建立工作臺賬。
2.堅持分類整治,各地在2026年1月底前按“一橋一策”的原則制定整治方案,區分輕重緩急推進整治,分年度完成任務,在2028年4月前完成整改。充分聽取基層意見和部門專業建議,讓制定的方案既科學合規,又貼近群眾生產生活實際。
3.強化質量監管,依托專業力量加強技術審查把關,嚴格執行項目立項、審批等法定程序,落實“政府監督、第三方檢測、群眾參與”三位一體的質量管控體系,確保整治質量。
4.健全長效機制。明確管護主體,及時進行確權登記和資產移交,優化規劃引導,嚴格執行“村申報、鄉審核、縣審定”程序,將群眾急需、符合規劃的橋梁納入農村路網建設范圍。
(四)強化組織保障
明確了“省負總責、部門協同、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相關省直部門按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市、縣人民政府承擔屬地主體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湘公網安備:430103020005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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